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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儿被逼辍学养家母亲夺回抚养权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5-04-25 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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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异的父亲抚养女儿至16岁,被前妻告上法院称其好赌成性,竟要女儿辍学养家,要求拿回抚养权。昨日,记者从番禺法院获悉了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尊重孩子的意愿,母亲重获女儿的抚养权。

  

   9年前,番禺人曾某和丈夫罗某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小琦(化名)由罗某抚养。离开女儿的9年里,曾某对前夫抚养女儿的表现并不满意。她说,罗某不务正业,不仅没有经济来源,还疯狂豪赌。今年小琦满了16周岁以后,罗某甚至提出让她放弃学业,投身社会工作赚钱;同时,还阻止曾某探视女儿。为了使女儿能继续完成学业,更好地成长,曾某将前夫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本案审理时,小琦也向法庭提出书面请求,称自己无法再与父亲一同生活,要求选择随母生活,希望法院准许。番禺法院审理认为,小琦是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权自主选择随母生活,再加上曾某的抚养确实优于罗某,因此,法院尊重小琦的意思,准许变更抚养权。

  

   以案说法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就此案,记者采访了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他告诉记者,离婚后为变更抚养权而再上法庭的案件并不多见,但为了孩子的利益着想,变更抚养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必需。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呢,他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都会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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