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0003656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6-07-27 14:07:43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离婚相关的法定诉讼中止,费用是否返还?
网友提问:
我姐姐因为与姐夫一时闹矛盾,2008年11月初她便找了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提出诉讼离婚,委托时交了3000多元(交通费等杂费500,律师代理费2500,起诉费300),还签了份委托协议,律师一直没有提起诉讼,说年底忙,年后再立案诉讼;如今两人矛盾误会已解决,我姐电话通知律师停止诉讼,请问其费用应该如何计算和处理?
诉讼是否开始或发生?如果委托协议注明以上费用不做退还是否合理?问题补充:
缴纳律师费1000,手续费1500,差旅通讯等费用500,诉讼费300。只收到收据一张“律师代理费2500”。
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中有一句“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或证据、弄虚作假、无故或擅自终止委托关系等,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已经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和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合同中未涉及对乙方不利条款,一直以来都是我姐姐单方面打电话给该律师咨询事情进展,被告知年后立案。
是否退还?如何计算?
律师回答:
依据规定,律师费不退还.
法律咨询热线:
18980003656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