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张彬 律师个人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都知名律师 > 离婚房产赠儿子妻子反悔打官司

联系我们

  • 姓名:张彬
  • 手机:18980003656
  • 邮箱:3144301388@qq.com
  • 证号:15101200010606831
  • 律所: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4栋15楼

离婚房产赠儿子妻子反悔打官司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6-07-26 15:07:12

分享到:0
  摘要: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欲将房产赠与儿子,但是后来女方唐女士却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起诉到法院。案件被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受理。

  原告唐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于2008年2月14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婚生子小王由原告抚养,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离婚协议书》约 定:住房一套,面积34㎡,房屋产权归儿子小王所有,女方有居住权。王女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时方知未成年儿童不能办理过户,其遂以该协议显失公平和存在 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项条款,重新分割房产归王女士一个人所有。被告王先生辩称,签订离婚协议时已将这套房子给儿子所有,当时表明原告有居住 权,如果将房子转到原告名下,将侵犯儿子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于2008年2月14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当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协议;该 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儿子小王所有,应视为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其子。原告诉称该款内容显失公平和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该款内容,但提供不出证据证实 其主张,故法院对其该项诉求不予支持,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律咨询热线:
18980003656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