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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起到“柔顺剂”的作用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6-11-15 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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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王某和张某因为感情破裂均产生了离婚的想法,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分歧,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委托人王某了解到张某委托了律师,准备向法院起诉,向我咨询此事。

  我问清楚前因后果后,认为如果双方前往法院诉讼离婚,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诉讼费用;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能够在律师的见证下协议离婚,不仅可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更便捷更合理一些。我将此想法和委托人王某沟通后,再取得王某的同意后,和对方律师联系。

  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我们律师草拟了离婚协议,双方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

  上述案件中律师就起到了“柔顺剂”的作用,使案件能够顺利便捷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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