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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天夫妻双方打欠条前夫收不到钱告前妻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5-08-13 14: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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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当天,原本是夫妻的两个人签了一个借据,女方欠男方15000元钱。

  女方表示那是因对方以不离婚为条件,逼迫她签的字,双方也因为这笔钱闹上了法庭。

  昨日,从鞍山市铁东法院了解到,李某将自己的前妻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前妻拖欠自己的15000元钱始终没有还完。

  “2004年6月24日,她向我借了15000元钱,后来只还给我7500元钱,”李某说,“拖欠我的7500元都两年了也没还,我要求法庭判原告还我欠款7500元。”

  对于李某的说法,她的前妻郝某则表示,他所说的不是事实。“当时因为我要跟他离婚,他以不同意离婚,逼我在欠条上签的字,”郝某说,“况且我们原来是夫妻关系,夫妻之间根本不存在借不借钱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与郝某原来的确是夫妻,2004年6月24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与欠条签订的日期是同一天。

  据了解,当天郝某在李某书写的欠条上签字,内容为:“今欠李某一万五千元整,借款人郝某。”随后,郝某曾经给付李某8000元,余款7000元至今未付。

  铁东法院审理认为,郝某给李某出具了欠条,并以欠条的形式承诺给付李某款项15000元,而且实际给付了8000元,是一种自愿、合法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关于郝某提出的是在李某以不同意离婚为理由,逼迫她在欠条上签字的说法,以及郝某提出的没注意到欠条上写的是15000元的说法都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而不被法庭采信。

  日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铁东法院判处郝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李某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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