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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能是恶意逃债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6-08-01 1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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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借钱25万元 离婚约定由男方还

  陆先生问:2012年10月10日,我借了25万元给陈某,约定在2014年1月30日前本息全部还清。陈某拿到借款后,于2013年5月份与丈夫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偿还25万元借款,问:他们的约定对我存在什么风险?

  潘伟升律师解答:本案中,如果该借款是用于陈某家庭生活共同开支的,陆先生可以要求陈某丈夫李某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如果陆先生选择接受该夫妻还款约定,那么建议陆先生谨慎审查李某的还款能力。因为离婚时,夫妻约定财产全部归一方,债务全部由另一方承担时,李某名下无财产还款,很有可能出现以离婚合法形式,恶意逃避债务嫌疑。

  购小车买了“全险” 是不是全部保险了

  李女士问:我的小轿车购买了全部的保险,如果真的出事了,是不是我都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潘伟升律师解答: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要看李女士为小车购买什么样的险种及承保金额多少,其次还要看出事后涉及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是刑事还是民事责任。以购买了交强险和保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及不计免赔险为例,交强险最高赔付总额为12.2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最高赔付额为20万元,如果不幸发生了负全责的交通事故,那么应赔偿损失总额在32.2万元以内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仍然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刑事责任,保险公司不承保,由责任人承担。

  租户欠债被人封铺 房东如何收回铺面

  付先生问:我有一商铺出租给梁某,租金梁某已交至下月底,由于梁某拖欠他人的借款,他人便加锁封铺,并泼漆涂鸦,我再也无法联系到梁某。我该怎么办?

  潘伟升律师解答:付先生已收取了梁某的租金,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租赁期满或者梁某违约没有按时交付租金,那么付先生可以依约收回铺面。收回铺面后,他人仍然加锁封铺破坏付先生铺面的正常经营秩序,付先生可以报警处理,并可以追究他人的违法责任。

订金与定金有区别 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冯先生问:我跟某厂商订制了一批货物并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我要交付订金3万元,厂商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交付货物。现在厂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我要起诉该厂商,可否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覃甲律师解答:在实践生活中,很多合同里都会出现“订金”,但该“订金”并不等同于合同法里所规定的“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而并不具备像“定金”一样的担保的性质。因此如果诉至法院,冯先生要求返还3万元的请求会被支持,而请求双倍返还的请求可能不会被支持。

  以投资之名借款以风险共担拒还

  江先生问:我朋友韦某是某局领导,跟我说投资矿山赚钱快,要我一起做。后韦某以投资的名义向我借款150万元,在投资款收条上写明了保本付息,投资成功后给予固定回报。现在,对方只还款30万元给我,剩余款项对方一直以投资失败、风险共担借口未还。我能要回余款吗?听说公务员不能做生意,我能举报对方吗?

  覃甲律师解答:依据江先生所述,对方虽以投资名义向你借款,但是在你们双方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保本付息并给予固定回报,这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你们之间的协议实际上是借款协议,对方应当偿还你剩余款项。另外,我国《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公务员是不能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的,韦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江先生可以向其所在单位举报其投资行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尽快偿还剩余款,并可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家中主力遭劫杀可否索民事赔偿

  蒋女士问:我的丈夫因遭抢劫被杀害,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没有了,现在家里只剩下未满4岁的孩子和两个老人,我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吗?

  覃甲律师解答:蒋女士可以在刑事审判结束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待刑事审判结束后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抚慰金一直以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都是不支持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死亡赔偿金也不被支持。作为被害人家属,蒋女士可以主张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这些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若是法院下达判决是不支持的,但被害人家属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在诉状中列明,以便与被告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时有商量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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