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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私房钱偷买房离婚13年前妻将房分走一半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5-06-25 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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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他8万买房

  一年后:2人

  离婚13年了,一次偶然机会,宋女士发现,前夫林先生竟然在离婚前用8万私房钱买了一套房子!得知真相的宋女士严重不爽,“房子要平分!”于是,宋女士一纸诉状将林先生告上法庭。日前,这对昔日夫妻走进了青羊法院的审判庭。

  案件回放

  丈夫存私房钱 背到老婆买房

  林先生和宋女士曾是一对夫妻,但关系很一般。“手上存了几万块钱,就想搞一个不动产。”1997年,林先生用自己存的8万元私房钱,悄悄地在中鹏路买了一套房子。一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前不久,宋女士偶然得知林先生在中鹏路有一套房子,而且听说还是在离婚前就买了的。宋女士又气又急,赶紧找人帮忙调查,结果让她傻了眼,“他居然骗了我十多年!”为此,宋女士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林先生在期间私自购买的房屋属于。

  法院判决

  是夫妻共有财产 房子要平分

  “我当时根本不晓得有这套房子!”宋女士很气愤,她说,这本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分,但房子却一直被林先生“霸占”。“买房子的钱是我一个人给的,房子就肯定是我的!”对于宋女士平分房产的要求,林先生不以为然,认为这套房子是他的私有财产。

  日前,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林先生购买这套房子时,还没有与宋女士离婚。因此,虽然购房的8万元是由林先生单独支付的,但这8万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这套房子也属二人的共同财产。

  法官说案

  存续期间 双方收入都属夫妻共同所有

  依照我国《》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所得中并未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都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虽然林先生一再强调买房的8万元是“自己的”,故认为用这8万元购买的房屋也归自己所有。但是,由于林先生买房时,双方还没有离婚,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无论这些收入夫妻双方是如何分配使用的,都不影响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所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宋女士、林先生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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