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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未办理手续再结婚涉嫌重婚

文章来源:成都知名律师   网址:http://www.lawcdzmls.com/   时间:2015-07-23 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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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 从而构成重婚。这里既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河南的杨某与前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后, 又与她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本以为从此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没成想自己的行为竟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重婚罪。

  李某与杨某于1989年在河南省 灵宝市登记结婚,生有一女,后二人因感情不合,于1998年在灵宝市司法局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杨某抚养,今后互不纠 缠”。2000年起,杨某携女儿回到老家浮山居住,并于2008年在浮山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生有一男孩。李某闻讯后,提起自诉。

  浮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在未与自诉人李某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又与人结婚,构成重婚罪;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犯罪情 节较轻,主观恶性小,故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自诉人李某认为,杨某在重婚期间扣押结婚证,限制其离婚,并对自己有殴打行为,而且至今仍与非 法妻子同居,具有从重情节,以原判量刑较轻为由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认定重婚罪是以“有配偶而重婚”为定罪量刑依据的,上诉人所提出的扣押结婚证等并非重婚罪法定量刑情节,其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无相关证据佐证,故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阅读延伸:

  《婚姻法》规定:

  1、因重婚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都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

  2、对于合法婚姻的男或女方要求离婚,如果经查实,一方确有重婚行为的,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

  3、因一方有重婚行为,导致合法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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